新华网广州1月14日电(记者郑天虹 吴涛)14日,广东东源警方通报该县关于居民吴伟青疑“因扶白叟被诬自杀”事情的开始查询定论:当前没有直接依据证明男人与白叟当事两边发作过磕碰或刮擦。
2013年12月31日,广东东源县漳溪乡发作一同事情,当事行人周火仟受伤,当事摩托车驾驭人吴伟青于2014年1月2日自杀身亡。
该县公安机关组成查询小组进行查询,依据两边当事人、当事人家族以及有关知情人供给的状况,并对获取的一切能够有关的痕迹依据进行比对查验后,开始查实事情现实。
据查询,2013年12月31日13时许,吴伟青(男,45岁,东源县漳溪乡群星村人)驾驭一辆男装两轮摩托车从漳溪乡中联村往漳溪街镇方向行进。当行至中联街下街路段(水泥路面,路宽3.6米)时,遇前方一名同向而行的白叟周火仟(男,79岁,东源县漳溪乡中联村人)拄拐杖行走在路途中心,吴伟青驾车从周火仟右侧逾越后发现周火仟跌倒,即在前方路旁边泊车,两边发作争持。家住现场邻近的乡民周某某听到争持声后出来,得知吴伟青和周火仟是因为有无“撞人”一事争持后进行了劝慰,并去扶周火仟,未能扶起,遂需求吴伟青下车帮助,两人一同将周火仟送至漳溪乡医院查看。后周火仟转到船塘镇医院、河源市中医院住院治疗。周火仟的伤情经医院确诊系右股骨颈骨折。
因事发路段没有视频监控,警方经多方查询造访暂未找到直接目击事发通过的证人,经现场勘验、伤者受伤部位查验、伤者体表查看、涉事车辆查验及归纳有关证人证言等状况,当前没有直接依据证明当事两边发作过磕碰或刮擦,但不扫除其他缘由致周火仟倒地受伤,警方将对事情作进一步查询。